沈耀之的第一个客人,是隔壁村的刘寡妇。
她眉眼轻佻地走到沈耀之的摊位对面,娇柔地开口。
“小郎君,这是你自己的画吗?”
沈耀之的眉毛都没抬一下,淡淡道。
“是。”
刘寡妇凑近了问:“这画的是什么内容?”
“上面是采春图。”
他摊开画,认真介绍道。
“是采春图啊。”
寡妇眉眼含情:“小郎君,你告诉我——若是我也想采春,该怎么办?”
沈耀之原本清俊的脸一下子红了,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刘寡妇得寸进尺。
“小郎君,我买下这幅画,你送我一夜春宵,怎么样?”
沈耀之哪里见过这个阵仗,整个人红得像是刚从锅里煮出来的虾。
“姑娘,请你自重。”
“小郎君,西北的风可冷得很,真不考虑来姐姐的怀里暖一暖吗?”
我本来在旁边的摊位上看着这场闹剧,杀猪杀的我心都冷了。
看到他的脸绯红,不知道怎么的,我的心动了一下。
我去帮他解了围。
“刘寡妇,要发春找你村里的情郎去,别在大街小巷上碍别人的眼。”
刘寡妇瞪着我:“你一个杀猪的,懂什么?”
我笑了。
拎起手上的杀猪刀说:“我确实什么都不会,只会杀猪。”
说罢,我把手上的排骨砍的咚咚作响。
刘寡妇脸都白了,画也没要,直接就跑了。
沈耀之呆呆地站在我的摊位前,说多谢姑娘。
我莫名起了逗弄他的心思。
“谢我没有礼物吗?”
后来,沈耀之把那幅画送给了我。
就当是对我的谢礼。
那是他唯一一件送我的礼物,我视若珍宝,将它挂在了书房的正中间。
但沈耀之并不喜欢那幅画,也不喜欢我们的那段过往。
第二天,他就让青山把画拆了下来。
“当时为生计所迫,画的画也是粗制滥造的。”
“没什么好看的,以后不要再拿出来了。”
他淡淡说。
沈耀之一连七日都没有回家。
京城里已经开始议论纷纷,他们说新上任的翰林院撰修在望春巷养了个外室。
“哪个翰林院撰修?”
“新上任的那个呗,还能有谁。圣上钦点的状元郎,长得俊才华高,就是命不太好。”
“这还命不好?”
“你不知道——沈状元当初落难,一个杀猪匠的女儿对他穷追猛打,他勉为其难娶了人家。”
“堂堂状元郎,夫人是个杀猪的,面上多难堪。”
“原来如此,糟糠之妻又不能休,憋屈得很。难怪他外面还要再养一个……”
我在饭店里坐了一下午,听隔壁桌把我当成谈资,听的茶水都凉了。
我没有反驳,不是因为我要脸,而是因为我知道,他们说的都是真的。
沈耀之并不喜欢我这种五大三粗的小商户女。
他喜欢饱读诗书的才女,再不济也得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。
纤细,柔弱,知书达理。
与我完全相反。
我就像是大西北粗犷的、能卷起沙砾的狂风。
强制性地闯入他的世界,把他的人生搅得乱七八糟。
我想,是不是我的存在,给他的人生平添了太多的烦恼。
我去了望春巷一趟,自己去的,没有告知任何人。
那是条逼仄而偏僻的小胡同。
可我一眼就认出了郑佩玉住的地方。
因为在那扇木质的小门外,挂着一副诗句和一面牌匾。
“愿如风有信,长与日俱中。”
上面是沈耀之的题字。
我看不懂诗句的意思,却盯着这幅字看了很久。
想起了一些小事。